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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狱霸牢中杀人判极刑

1999-03-31 来源:生活时报 张弘 我有话说

1999年3月2日,广东茂名市中级法院专程到化州对5名女狱霸进行一审宣判:一名被判死刑,一名被判无期徒刑,其他3人分别被判10年到15年有期徒刑。这些20多岁的女孩子起先都是因为吸毒而被公安机关强制戒毒,并送到看守所关押的。是何原因使她们后来又受到如此严惩?

化州第二看守所楼上的女一仓,去年八九月份接连关进了8个“吸毒女”。

“大阿姐(狱仓头)”张海雁(24岁)读过高中,在深圳、珠海干过,人长得丰满壮实,来这里没多久就把几个同类“治服”了。“二阿姐”李肖玲长得小巧玲珑,但诡计多端,她比张海雁大一岁,是该仓的“管仓安全员”。还有18岁的张文艺、23岁的姚素边、28岁的何瑞碧以及22岁的阿芳、阿芬、阿金都是女一仓的人。

1998年10月13日晚饭后,陈彩娟(32岁)也被关进了女一仓,她是因涉嫌贩卖假币被刑事拘留后押到这里的。人长得高挑、黑瘦,不大讲话。

“你给我倒杯水来。”张海雁神情傲慢地对“新来的”说道:“侍候‘大阿姐’是这里的规矩。”

陈彩娟犹豫了一下,走去倒了一杯水。

第二天中午,趁“放风”时候,张海雁、张文艺、李肖玲三人合计起来:

“这个婆娘不懂‘仓规’”,张海雁咬牙切齿地说:“叫她做什么都慢吞吞的!”

李肖玲悄声献策:“利用晚上冲凉时,关起门窗,用被子蒙住打,打她个不分南北。”

“好,好呵。”两人都叫起绝来。

吃完晚饭已是7点多钟,陈彩娟正坐在床上低头想心事。张海雁走过去,两手叉腰眼一瞪:“你到底服不服我?”

陈彩娟一愣,说道:“有什么事好好说嘛,何必那么凶呢?”

“你给我跪下!”张海雁大声喝道。

陈彩娟没有动,翻了翻眼睛没吭声。

“真硬呵。”张海雁扯过一张红毛毡往陈彩娟身上盖,陈彩娟身子一晃,躲开了。这时,张文艺上前把陈彩娟推倒在地,张海雁就用毛毡盖上去。两个人用脚猛踢。陈彩娟被毛毡裹住,在地上边滚边大喊救命。从贵阳来的“三陪女”何瑞碧兴奋地叫着:“打呵!”她也冲上来踢打。正在冲凉房洗澡的李肖玲听见“开打”,急忙从冲凉房里跑出来参加“助攻”。打了五六分钟,大家就散开来,李肖玲、何瑞碧继续进冲凉房洗澡。

陈彩娟拉开盖在身上的毛毡,两眼红肿,嘴唇抖动了许久,才怯声说道:“大阿姐,我服了。你不要打我了。”张文艺不甘罢休道:“那你给我跪下赔礼道歉吧。”

陈彩娟像没听见似的坐在床上不动。

“你还是不服呵!”张海雁又火了,她抓住陈彩娟的头发一拉,又教训起陈来。

这时,李肖玲已穿好衣服从冲凉房出来,她叫姚素边到门口“望风”,她则对着躺在地上的陈猛踢。不一会儿,陈就不再动弹了。

“昏死了吧”。张文艺用手翻开陈的眼皮看了看,又往陈的脸上喷水,做人工呼吸,但陈彩娟还是不动。几个打人者都没了主意。最后,李肖玲把大家召集起来,说:“这个人怕是不行了,我们大伙要统一口径,就说陈彩娟在冲凉室里撞墙自杀,是姚素边最后一个冲凉时发现的。”

就这样,同仓8个人订好了攻守同盟。

陈彩娟经送化州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。法医对陈彩娟尸检鉴定,发现陈是钝性外力作用致蛛网膜下腔出血,血气胸,肝破裂大出血而死。

茂名市中院经审理,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张海雁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判处李肖玲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;判处张文艺有期徒刑15年;姚素边有期徒刑12年;何瑞碧有期徒刑10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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